一、中心宗旨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高邮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和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南京农业大学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各项功能,努力在前瞻性技术研究、主导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战略性目标产品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各类创新载体建设、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并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体制新机制,使南京农业大学和高邮在合作互动中取得共进双赢。
二、中心主要职能
围绕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等领域,推动高邮市农产品加工、现代农业等有关产业集聚发展和提档升级。
1、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等工作。
2、立足行业发展趋势,从国内外引进高端人才,通过创业创新培训,为高邮多层次、多方位地培养各类技 术、管理人员。
3、通过组织专题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对接、考察活动,发布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征集企业技术人才需求,破解企业技术难题。扎实推进项目合作,进一步加强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使校企合作项目真正落地。跟踪和管理合作项目实施进展,联合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
4、推进合作(委托)开发、技术转让(专利许可工技术人股、技术咨询,开展科技规划、技术培训、创意设计等服务。
5、推进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创新载体。
6、组建专家团队,开展科技合作服务。
7、选择与高校优势学科相对应的一个主导产业开展调研。
8、联系协调双方合作其它事宜。
三、组织架构
1、成立“南京农业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高邮分中心”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双方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协调小组是中心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心建设有关的重大事项,协调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评估和监督分中心的工作。
2、中心的专职工作人员由乙方每年向高邮派驻一名科技镇长团成员或其他成员担任,该成员全面承担起中心的各项工作,且保证每月至少在邮工作12个工作日以上。
甲方:高邮市人民政府
乙方:南京农业大学
签约时间:2015年10月18日